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 在3月5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两会期间,京津冀协同发展再次成为关注的热点,代表委员们纷纷为三地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建言献策,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发展取得更好成效。 三年来,天津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了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了完善协作机制。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京津冀及周边七省区市建立重污染预警会商平台,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京津冀预警分级标准统一。为加强京津冀环境执法力度,三地环保部门联合制定《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从定期会商、联动执法、联合检查、联合后督查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协同治污。同时,天津市主动承担帮扶责任,与沧州市、唐山市分别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2015、2016年每年支持资金4亿元,对口支持燃煤设施和散煤治理,提供技术援助。 水污染防治方面,京津冀加强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成一批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跨界河流监测断面优化布设,定期联合开展监测。为加强水污染治理,三地联合签署了《京津冀凤河西支、龙河环境污染问题联合处置协议》,提升了跨京津冀水污染纠纷和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管控能力。同时,天津与河北省达成一致意见,将建立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即将签署协议。 经过持续努力,京津冀环保协同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天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6天,比2013年同期增加81天,达标天数比例由2013年的39.7%提高至61.8%;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PM2.5年均浓度69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累计下降28.1%,提前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天津积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2014至2016年累计造林145.3万亩。实施于桥水库周边污染源治理工程,明显改善周边水生态环境。 三年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天津强化科技手段创新,破解治污难题,打破“一亩三分地”定向思维,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从标准制定、环境监测、执法保障、联动治理几个方面积极与北京市、河北省协调对接,加强区域环保合作,不断丰富和深化区域、流域环境治理协作领域,以天津之进、天津作为推进京津冀环保一体化的率先突破。 |
天津加快生态环保联防联控
文章导读: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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