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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无理由退货体验报告》新鲜出炉

文章导读:  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为了了解电商企业是否能有效落实即将实施的新规要求,北京朝阳工商特招募了5位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买手,

  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为了了解电商企业是否能有效落实即将实施的新规要求,北京朝阳工商特招募了5位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买手,从聚美、蜜芽、乐视商城、乐友等互联网销售企业购买了化妆品、母婴用品、服装、小家电等17件商品,体验整个购物及退货流程并形成体验报告。作为消费者的您一定很好奇,这17件商品到底有没有在7天内成功退货呢?商家的态度又是如何呢?下面,北京朝阳工商就向广大消费者公布本次体验结果!

  5位资深买手从下单、收货、退货到收到退款每个环节都用拍照、录音或截屏等方式进行了记录,并按新规规定的收到商品的次日起7日内发出退货申请。

  调查结果显示:17件商品中16件成功退货,1件退货失败。

  通过本次5位资深买手对17件商品的购买及退货过程来看,各大电商基本可以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和要求,但因对即将实施的新规理解和落实进度不同,消费者也出现了一些不愉快的购物体验。

  2月20日,王女士从某电商处购买了某品牌香水与防脱发洗发露,购买香水时,页面上明确标注了:7天内拆封商家无条件退货;购买防脱发洗发露时,页面并未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是王女士均在7日内成功退货,且商家退货态度良好!

  2月20日,郭女士在某电商处购买了某品牌爽肤水,页面标识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最终退货失败,但在郭女士购买时,商家并未与郭女士进行确认,缺乏确认环节。后经了解,该商品是设在该平台上的香港某销售商销售的,按现在来说,也属于海外购的一种形式,该平台不是直接销售者。

  虽然16件商品成功退货,但个别买手表示退货中并不十分顺利,遇到了诸如客服和厂家互相推脱、不及时告知消费者退货地址、对拆开包装的商品表示不给退货、在同一电商处购买的两种物品不给同时退货、商家态度欠佳等问题。后经买手与销售者及平台沟通、协商,方才退货,给消费者退货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针对消费者在购物及退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北京朝阳工商想提示广大消费者:

  1、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重申了《消法》规定的四种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即: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

  2、《办法》补充了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三类商品,但这三类商品要想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话,销售者必须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3、该新规对商品完好及商品不完好采取了概括加列举的方式进行了规定,其中,退回的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而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4、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该新规规定的,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今后,工商朝阳分局还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经营者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加愉悦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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