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又有新进展。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4月1日起,作为京津冀区域性标准之一的《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开始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货运站(场)的基本要求、作业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安全要求和评价,适用于在京津冀区域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站(场)经营者,不适用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站(场)。 业内人士认为,该标准通过规范站(场)的功能、设施和服务等,将京津冀区域的货物运输经营者最大化地吸引和集中到站(场)内,并通过资源、功能共享,降低物流运作成本,减少物流运作环节,将极大降低交通流量和改善大气环境。 另外,京津冀另一项区域性标准《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记者方素菊) |
京津冀统一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
文章导读: 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又有新进展。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4月1日起,作为京津冀区域性标准之一的《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开始执行。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货运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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