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明确提出,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包括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农房恢复重建救助,旱灾临时生活救助,遇难人员亲属抚慰这5个项目。 以上5个项目的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标准》都逐一做出了规定。在灾害应急救助标准中,参照灾害发生时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救灾资金,以人为单位按天核算(每月按30天计算),灾害应急救助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天。此外,遇难人员亲属抚慰标准,则根据灾害发生时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总计12个月的最低工资,给予遇难(失踪)人员亲属一次性抚慰金。(记者 蒋若静) |
北京市明确5类灾害救助标准
文章导读: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明确提出,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包括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农房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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