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任何论证和审批程序,就擅自决定拆除花巨资翻修没几年的体育场,将数百万元国有资产作报废处理;仅在区长办公会上提出并形成会议纪要,就拨付1800万元扶持资金给某房地产企业;在建筑材料采购环节指定采购向其行贿的厂家的材料……如此目无纲纪、任性用权的,正是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5月20日,中纪委官网刊发“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案件警示录”,王洪钟说:“自己没能珍惜在民主生活会上坦白的机会,欺骗了组织。” 2014年8月26日,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经查,2001年至2013年间,王洪钟利用在北京市密云县、门头沟区担任领导干部,负责密云县、门头沟区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96万余元。此外,2010年至2012年在担任门头沟区区长期间,王洪钟违反规定拆除门头沟区体育场,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王洪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5年12月,王洪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在王洪钟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占了大多数。向其行贿的人绝大部分也是从事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的商人。面对在鞋盒里、水果篮里、纸箱里送来的大量现金,王洪钟心知肚明,来者不拒。 在密云任职期间,王洪钟对该县老城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在门头沟任职期间,王洪钟一上任就推进大量拆迁工程和市政工程,追求看得见的政绩。老百姓甚至用“王指倒”来形容他在拆迁等工作上的速度和力度,称他“指哪儿哪儿倒”。 由于按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进行招投标用时较长,急于看到“成效”的王洪钟就绕过这些法律和制度规定,主导了大量“边建设、边审批、边招标”的“三边”工程。有的工程违反了国家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建成违法建筑。 在王洪钟接受调查之前,市委有关领导也曾找他谈过话,但“能人”光环让王洪钟忘乎所以,根本听不进领导苦口婆心的忠告。后来市委领导参加门头沟区民主生活会,这本是一个向组织坦白从宽的好机会。但王洪钟顾虑重重,始终没有鼓足勇气迈出这一步。 直到接受组织审查,王洪钟才认识到自己“触犯了党纪国法”。可惜,如他所言,“世界上根本没有卖后悔药的地方。要想不后悔,就别做错事。” |
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忏悔:没能珍惜坦白的机会
文章导读: 未经任何论证和审批程序,就擅自决定拆除花巨资翻修没几年的体育场,将数百万元国有资产作报废处理;仅在区长办公会上提出并形成会议纪要,就拨付1800万元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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