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美国商业资讯)--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简要介绍了它对不遵守税务规定的在线零售商可以采取的处罚措施,以支持遵守规定的在线零售商避免相对于这些竞争对手的不公平劣势。 自2018年7月1日起,向澳大利亚消费者出售价值等于或低于1,000澳元的低价值商品需缴纳消费税(GST)。国际零售商在12个月内的消费税营业额达到或超过7.5万澳元的,必须进行在线登记。 ATO称,这一政策迄今为止获得了积极响应,并将继续全力支持已登记的在线零售商,确保他们为新的变化做好准备。 ATO助理专员Adrian Preston-Loh表示,这包括采取行动以确保这些企业在面对违规的竞争对手时不会处于商业劣势。 Preston-Loh先生表示:“我们的首选办法是继续与企业合作,以帮助他们遵守新规。但我们会确保任何已尽力去诚实履行这一税务义务的企业不会处于不利地位。” “执意不遵守新规的企业可能会面临处罚。” ATO将通过财务数据追踪、海关数据和在线调查来识别未履行义务的企业。这些企业可能会面临以下措施:
新法的征税对象为澳大利亚境内的消费。它将确保消费税平等地适用于进口商品和来源于国内的商品。它不影响向澳大利亚出售商品的零售商的任何现有贸易或关税要求。 Preston-Loh先生表示:“新的税收措施将为所有零售商提供更公平的贸易环境,并确保澳大利亚消费者购买的低价值商品具有相同的税收待遇,无论他们从何处购买。” 对于尚未登记的企业,可通过简化的登记系统ato.gov.au/GSTSimpleReg登记。 如需了解有关合规的更多信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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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货物销往澳大利亚的网上零售商:请即刻进行消费税登记以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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